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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企业工作近9年,在生产区当过几年科长和主任,07年10月份企业又与我签了5年合同但是至今也未给我,在07年11月份又调整了工作,老板以给我调整工作是照顾我为名,要求我写申请,以表示是我愿意干这份工作,但又怕我离开公司,他还在我写的申请上写上“对我培训后要长期在公司工作,如违约赔偿100万\",但是公司在我仅在新岗位2个月左右(期间为对我进行专业培训),让我的部门领导与我谈话,告知公司经营困难要整改,我所在部门要辞退几名员工,我也在内,考虑到我是工作多年的老职工,如不愿走可申请安排我下车间,我当时表示:近半年来老板对我几次调整工作,对我不信任,大家都明白,几天前老板无故对我指责,讲我这几年工作怎么不认真,最后我们谈的有点不愉快,我有心理准备,公司要辞我,就把我辞了吧.之后,公司企管处长找我谈话,他讲:你领导也给你讲了,公司就这个现状,要辞退一部分人员,你所在部门也要辞退几名员工,你什么意见?我当时说:公司既然要辞我,我也不给公司添麻烦了,那就辞了我吧.当天统计了我的07年12月和08年1月份考勤天数,我经过工作交接,下午下班后离开,按企管处处长的安排,两天后我到公司,恰巧碰上老板,老板告诉我将我的养老保险、股金、欠的工资都给我,我去领股金、工资时,财务总监告诉我,说老板安排,必须填写辞职表,并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才能领工资和股金,否则不给.没办法我只好填写了姓名、年龄、所在部门、工作是否交接等内容,在辞职原因一栏中,我填写的是“公司减员”,我的情况老板开过会,公司领导们都已知道,所以我的领导和分管副总都签字后,我领出了股金;欠我的工资数额在财务总监根据11月份考核情况,扣除了绩效考核的部分后将我应得工资数额写在了我的出勤证明上面,但以公司没钱为名没给我,我去找老板,他在我的出勤证明上面签字,写上要我等公司发12月和08年1月工资时凭此条来领取,公司也未给我出具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也未提给我补偿,请问律师,我应该提出给我补偿吗?如果可以应采取什么措施?我在生产区时曾签过保密合同,金额20万,守约时间3年,我离开公司遵守合同后是否可以要求给我补偿?  

其他 2008-02-27 15: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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