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爸和我妈结婚二十年,在这段时间一直是我妈挣钱,我爸多多少少挣得还不够他花的,这样我妈名下的财产需要平分吗?我们姐妹三个,没有男孩,我已经结婚了,我有一个妹妹十九了,现在上高二,我小妹现在才两岁半,如果两个妹妹都愿意跟着我妈,法院会把两个孩子都判给我妈吗?那我爸每年应该给我妈多少抚养费,还有如果上法庭,律师费贵吗?大概多少

其他 2015-04-07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建议协商解决,一般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方为原则
  • 正常情况下,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如果女方付出较多,会考虑照顾妇女;因为你们前两个姐妹属于成年,无需抚养。小的两岁抚养权要看具体情况。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 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 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