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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公司的采购跟单,因工作的疏忽令一批货被认为是次品不能投入生产,我害怕承担赔偿就自离了,还有19多天的工资未领应该有1500以上,但我之前向公司借了800元作为备用资金,现我能以工资抵回那借款吗?还有公司能以这个起诉我吗?盼急回复!谢谢!

其他 2010-08-20 02: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打算以未领的工资抵偿借出的备用金,要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可以快递书面材料并保留回执),不然让公司以为你携款潜逃,起码公司不会以这个追究你的责任。至于次品问题,就看公司对你的态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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