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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的追求我,在一次聚会上我醉酒后占有我,上医院才知道患有卵巢囊肿是宫外孕,当时刚好他父亲也住院,所以他承诺以后补偿我,可是从上医院到出院他都没有给过我一分钱,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最多可以向他索赔多少?假如他不给的话我是不是可以由他以恋爱方式侵害和《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而对生命健康权的侵犯即为人身伤害,它是指加害人的违法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或健康权,使受害人致伤、致残或死亡,并且造成了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这些为理由起诉他呢?

其他 2010-08-20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级伤残的赔偿不会很多,如果是农村人口,大约就6000多元,城镇人口也就13800多元。但是你要起诉的话,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确认男方跟你发生了关系,确认输囊管切除跟宫外孕有关等等,这种官司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一般人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 十级伤残的赔偿不会很多,如果是农村人口,大约就6000多元,城镇人口也就138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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