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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被三个人打,我在中间拉着,对方父母和女儿,厮打中我们没还手,只是往外跑,打人一方的女儿拿起做饭用的铁铲打伤我爸打头部,见流血对方停手,我抢过铁铲直接报警,警察到后,双方叙述情况,对方要求到当地诊所包扎,我要求到医院,老太太见要上医院,怕赔钱,就往地上坐说犯心脏病了,结果双方都住进医院,这件事会怎么赔偿

其他 2010-08-21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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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造成你方的损害,需要承担责任,你们并没有还手,老太太心脏病与你们无关。
  • 对方造成你方的损害,需要承担责任,你们并没有还手,老太太心脏病与你们无关,配合警察处理即可,对其处理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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