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7月,王女士前往住宅小区里免费提供的关节疼痛理疗处进行理疗。给予治疗的医生持中医学院的介绍信(后经证实介绍信是假的)。在治疗中,医生将磁疗片贴在王女士的膝盖处,长约20分钟。在前10分钟内,王女士明显感觉不适,滚烫难忍,欲停止治疗。但医生明确表示要想到达到治疗效果必须坚持。 治疗结束后王女士膝盖贴磁疗片部位明显红舯,但此医生只说休息片刻即可。但是回到家中膝盖变为紫红色,起了水疱。随后王女士即可前往之前的治疗处,医生和物业人员均未重视,几天后,膝盖疼痛难忍 ,家人送至医院诊断为烧伤2级。 请问,我需要向哪方提出赔偿? 物业已经找不到治疗医生,医生身份属假,向物业提供多少赔偿合理?那类赔偿? 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医院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其他 2008-11-11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淄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