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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我的朋友管我要房证 说是买完车办手续差点钱想用来贷点钱几天就还我。我就给他送了过去了,但得我签个字,我就跟他去了典当行,他们在一边谈我没在场,最后他把合同拿来让我签个字我看都没看就签了。他也签了。没过几天我打电话问他房证拿回来没,他也没说出什么,昨天典当行来我家,说要钱,我去找他,结果他早就没影了,他家人也找不到他,他跟他老婆一起失踪了。现在我不知道我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他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诈骗?还有就是典当行给他的钱我一分都没看着,今天我去典当行看了协议,协议上写的这个钱是我跟他一起借的,可我根本没有看到钱,而且这个典当行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典当行,有点像高利贷的性质,利息很高,我的房子还在公积金贷款,他们就给我抵押了,还什么手续都没有。他现在没影了,典当行来找我要钱。我跟典当行的这一纸协议是否是合法的。他什么也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是他老婆家的,我只是想要回我的房子。还有希望吗?最坏的结果会是怎样,可以从他老婆那边要回我的房子吗?他这属于诈骗吗?

其他 2010-08-25 1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 第一,从你自己签字的行为看,不管是你的朋友还是典当行,都很难认定为诈骗; 第二,你是否收到钱都不影响你应承担的还款义务; 第三,你现在可做的就是要求撤销合同
  • 抵押权需要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否则,即使合同签了,抵押权也不生效。如果你确实签的是借款合同,你有可能要承担还款责任,可以将合同交由律师审查,你要回你的房子还是有希望的。
  • 不属于诈骗,你自己需要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先偿还典当行的借款,再起诉你的朋友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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