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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出差期间周六周日并没有上班。但是因为太远周六周日我们只能在出差地自由活动。1.在出差其间的周六周日公司无法或未能安排我们返回原工作地的情况下周六周日是否可算加班?2.还有平日都是下8、9点有时半夜才下班,能给算加班吗?公司有出差补助,这两个冲突吗?希望能给予回答,谢谢

其他 2018-10-02 04:0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您好!出差有补助,国家有规定。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但国家公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但各地视经济条件也不尽相同。
  • 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发放的标准:1、加班是要双方同意的,公司以你不加班为由而开除你是没有合法原因辞退,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加班费由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差额
    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劳动法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 你首先要说明自己的工时制度是什么。
  • 保存加班证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属于加班,应该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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