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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日,我带儿子去某医院看病,也没怎么检查,医生就判定说是色素脱失(皮肤病的一种),开了好多药,从此儿子吃了半年该医院开的药,共计花费10000余元,并给家人的精神上带来很大伤害,病情未见好转。去别家医院再看,不是此病。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想告这家医院的话,您看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谢!

其他 2010-08-29 1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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