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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骑电车从人行道过去,一个人从我后面骑电车过去把我撞倒,事故科把我们俩的车都拖走了,我的车退出来了,本来想借着推车见面解决问题得她不承认有责任,事故科也没有出事故判定书,她的车也没有退出来,我被撞得身上淤青,心跳不齐,去医院又拍得片,我应该自己担责任吗?

其他 2015-04-11 0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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