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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晚上我妈妈在鹭江路这里被抢劫,抢走了现金5000,购物卡1000,银行存折,信用卡储蓄卡等,人受伤,耳朵被缝了20多针,脑震荡。 4月份警察通知说歹徒抓到,原来这两个歹徒还袭击了另外2人,并将那两人也都打成重伤。 最近说是要开庭,警察说可以自己举证。 请问作为被害人我们可以做什么?要求要赔偿并且让这两人判刑。

刑事辩护 2010-08-26 1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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