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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宝鸡康龙货运往汉中发了一个笔记本电脑,10月29号发的,当时他们承诺3天就能到汉中,可是三天过后,汉中康龙货运通知收货方去提货,当收货人到了货运公司后,他们的人却说库房找不到货,让收货人回家等,到时候会通知的,过了两天,收货方说他们把货可能丢了。然后我就去宝鸡康龙,他们给我说,汉中正在库房找货,我去了四回,都是同样的说话,一再推脱。11月10号我再去找宝鸡康龙,他们说货已经丢了。让我去发货的地方填个单子,他们向西安康龙说这事该怎么赔偿,我现在担心的是赔偿问题,我当时发货的时候,并不没有说明是笔记本电脑,而说的是电器,现在赔偿的话,我怎么证明发的货就是笔记本电脑,价值多少钱。该如何是好。

国家赔偿 2008-11-13 1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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