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开始与几个人以红十字会名誉筹建红十字医院,但没有签定合伙人合同书。时间不长,合伙人当中有一人与红十字会签定了独资合同书,并在自家房子里装修医院,因为医院租的是独资人的房子。装修完独资人只给装修工人们部分装修费,后来,独资人又不干了,接着干的投资人把装修费给了独资人,并签定了合同。现在红十字会和独资人都成为被告,装修工人们告红十字会和独资人,而法院却让没有合同关系的几个合伙人负连带责任,并作为被告要求我们答辩。请教怎样答辩。

诉讼 2008-11-11 21: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阜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