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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他06年离婚。小孩判给他了。09年二月份的时候。他让我去带小孩。我们两人和好了。同居了。他还买了房子。但至今没拿结婚证。就在今年的七月份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分手。以性格不合为理由。让我搬离他的房子。请问律师。我在法律上有赔赏嘛。

离婚 2010-08-27 21: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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