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老公1989年10月结婚,我和老公住一间房子,公婆小姑子住3间房子,我们一起过,90年一月公婆和小姑搬走,98年我和老公在院里盖了南房,2002年我们又把北房翻盖,我们是农民,婚后我的户口就迁到这里,这房子的房基地是当年(也就是在我老公还小的时候)生产队批给婆婆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分到房产吗,能分几成

离婚 2010-08-29 0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分到房产。因为这不是遗产,不必按遗产继承处理。既然你婆婆小姑已经搬走,可以认为你们原来的家庭已经分家析产,你可以与你丈夫对半分割。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