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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我与工程总承包人签订钢筋制作安装合同,总工程量大约一百三十万。当时他就催我带工人进场,我于2009年12月19日带工人来,可是他们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开工。到临近春节的时候,我见未开工,就自己垫付工资叫工人回家,到2010年2月份又要我带工人来,可是他们还是以各种理由不开工,一直拖到5月底才开工,那时我以损失将近15万元,后来开工了,把地下室地板做起来了,公司又要修改,当时口头上答应补偿我一万五千元,而且是修改好了就给我,可是现在已经把首层都做起来了,却还没给我 .所以我就停工了,可是我就停了一天的工,老板马上就叫别人来取代我们。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0-08-29 22: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收集证据很重要:一是窝工费证据;二是变更价款证据。 2、在有上述证据的情况下,有两条途径:一是因你没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属于法定的实际施工人,起诉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要求给付上述劳务费用,该方案为最稳妥;二是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协调解决,如果建设主管部门出面的话,该方案为解决问题最佳方案。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程承包人赔偿你的损失,最好去委托律师办理,同时要尽快收集证据;你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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