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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5月份登记的.他现在欠别人很多赌债逃走了,留下很多麻烦给我和他妈妈,我能怎样做才是最好的?他和他妈妈共同一栋房屋,现在房产证还没有,正在办理中.但他走之前把房屋卖了,收了买家一部分订金,现在房产证那边要本人和身份证才能办理,而买家又知道他离开了,那买家有权接收我的房屋吗?或者他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他走之前有些钱写有欠条的,我作为他的妻子需要承担吗?那些钱我不知道他几时借的,借来做什么的.(借钱给他的是收利息的庄家)

其他 2008-11-12 16: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登记之前的债务是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你没有归还的义务,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但你们必须证明是赌债。债主是否有权要求你们用房子来偿还债务要看房子归谁,你的说明不是很清楚,电话详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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