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加工厂工作将近两年了,现在正准备辞职,但是因为今年3月份是时候跟工厂签订了一项所谓的培训协议,按照协议的内容,如果我现在辞职了需要赔偿公司将近一千元的培训费用。我的问题是这个所谓的培训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的大致内容是:公司给我们培训一个月时间,之后参加公司开展的一个考核,考核通过了之后给我们安排一个新的劳动岗位,并且按照新的岗位报酬发放工资,但是在此前提下公司要求我们必须在新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满一年方可正常辞职,否则未满一年辞职公司将扣除我们大概一个月的薪水作为培训补偿费。所谓的培训其实只是一个形式,跟新的岗位所需的技能没有什么实际关联,主要都是些工作纪律和协议方面的内容。 赔偿费有一个计算公式:赔偿费=我们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12-我们自签订协议起所工作的月数)。 请问律师,我们跟工厂签订的这个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通过相关法律手段来维持自身的权益,比方说我们自签订协议起工作未满一年而辞职不用履行协议上的赔偿呢,谢谢!

其他 2010-09-01 09: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