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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妻子感情一直不好,因此我到日本打工三年,回国后想离婚,请问我在日本挣的钱也要分割吗

离婚 2010-09-02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的工资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 肯定要分的。
  • 你在日本挣的钱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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