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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宝宝七个月了,4月18日因为高烧不退住进医院,当时查血诊断为支原体感染,住院第二天晚上我们病房住进一个类百日咳男孩儿,三个月多,然后我们住院第八天,他住院的第六天我家宝宝也染上了类百日咳,期间院方也没对他进行隔离,我查了相关资料,类百日咳也具有传染性,请问我宝宝染上类百日咳,院方有责任吗?

其他 2015-04-26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维权途径有二:一、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依鉴定结论决定理赔;二、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直接向法院起诉索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你好,院方有一定责任。
  • 你好,建议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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