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应聘XX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计财部岗位时遇到以下情况,请您帮助解答: 今年6月底参加XXXX乌鲁木齐分公司公司招聘,在笔试面试通过情况下,被告知公司不得招聘应届毕业生,此次招聘取消,让我等消息,说可能在八月份有补招。 7月底接到通知,其上级XX旅业组织应届生补招。7月27日在本地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通知我自费去北京参加8月2日笔试面试。且考试通过。 8月16日接到通知提交体检报告,提交过体检报告,体检通过,并考核通过。 8月31日接到分公司口头通知,因为在我招聘过程中分公司招聘了其他财务人员,且工作经验比我丰富,财务人员编制已满,所以取消我的此次招聘。同时,他们以我擅自加入公司业务交流群为由,说我违反公司保密原则。(我至今没有未在此公司工作过) 在这过程中,我放弃了去其他单位工作的机会,到现在取消我的招聘,使我错过应届生找工作的最佳时机。 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取消招聘是否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应当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可否讨回去北京考试的费用和体检费。

仲裁 2010-09-07 20: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