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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是一位残疾人,有一孩子,妻子离家而去,有联系,但是叫她回家来不回来,她有没给我给孩子的生活费,我应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15-04-27 14: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种情况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材料,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材料。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2岁一下的孩子随母亲,2-10岁的孩子根据哪方更有利于其成长的原则,10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尊重孩子的意愿。如果有两个孩子,则原则上一人一个。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其工资的20-30%。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分,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一起承担。如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若双方感情已破裂,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给付子女抚养费。若对方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处理。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
  • 可以报警,涉嫌遗弃罪。
  • 如果你们已经感情破裂,可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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