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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2009年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当时办理的额度是11000元,我办理的时候不知道有这么多额度的,后来用完了里面的额度,我就慢慢的还,但银行没通知到我就把额度提升到22000元,我也没有及时跟银行说清我没有那偿还能力,加上个人工作及家庭的原因,就使用到22000元,但之前我都一直有及时还上最低还款额,在去年的五月份因家里的长辈有人生病,就辞职回家照顾奶奶去了,因没有工作,加上自己之前从事房地产行业收入偏低就有两次最低还额没还上,加上两期最低还款额要8千多元,我不知道怎么两期没还,额度会提到八千元,之前最低的还款额是两千五的,而且是刚还完没多久,银行就打电话来要还下期账单,相隔的时间没差十天,以至那八千元的最低还款额我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跟银行交涉多次说自己没能力最低还款额,只能慢慢偿还,且我在六月份找到工作后就在七月份开始就有偿还欠款,那时我的卡已被封了,不能使用,但我依然有还款,还了七千多,今年4月份银行打电话过来,我跟银行商谈过应该陆续能还到一万元,我还了七千多了,现差三千元要到月底才有,但银行要今天必须还到,但我只时间问题,跟银行交涉时间了,但不行,请问我这样算是恶意透支的行为吗?银行定性为恶意透支了,说我已在报案的名单中,再不还钱就要上门拍照取证,立案抓捕我了,这样我会有什么样的处罚?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15-04-27 1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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