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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曾经是江西萍乡全友家私的一名员工,于2008年8月28日进入萍乡生活体验馆的,为了响应公司号召于2008年10月2日成立了推广部,这个部门一共有六名成员,我就是其中一员。可是在10月20日的时候在员工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萍乡全友家私生活体验馆就一次性裁去推广部全部成员共六人而当时三千多个平方的生活馆所有成员才28人,裁去了员工的四分之一.而且在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未给予员工应有的加班费,星期六星期天也示给予补贴,现在我们已经依法申请了法律仲裁,将会在11月20日左右开庭审理。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去打这场官司?

仲裁 2008-11-13 2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不知道那个费用是不是很贵?在不在我们的承受范围之内。那个诉讼的流承又是怎样的哟、
  • 你可以找证人作证证明加班,裁员的时间等等,假如你们没有诉讼经验,最好六人委托一名律师
  • 张律师:您好!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是因为要在2008年9月20日新店开张招我们进来的,当时招了有60多个员工。当天他们是承诺我们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就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当我们过了试用期后也就是新店开张过后他们就不断地找个种理由赶我们走。例如:没有加班费,不签订合同、改变工资待遇等。现在就只有我和其他成员共六人对他们起诉。但是我们不知道应该怎样去找证据。
  • 你没有咨询律师就自己提起仲裁?现在你就赶紧准备证据应诉吧,具体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加班证明,裁员的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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