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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女友同我交往期间,以借、问、拿等方式,从我手中要去了数千元,之后提出分手,再后手机都关掉了。我曾到她工作的企业找她无奈不知她详细的车间宿舍,门卫以厂大人多不好办而拒绝。我想打印有她资料和要求还钱的海报张贴在厂门口,以此来通知她,不知这样做会不会触犯刑律或者会侵犯她的私隐?请广大律师指引我怎样做,深表谢意!此致

争议解决 2010-10-02 22: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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