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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里有一张收款人的收款条,当时本人付了现金(收款人口头上说过几天后发货),收款人随手撕了张纸(不规范),纸张内容:已收到XX元人民币某物货款 收款人:XX 日期:XX。 但里面没有我付款人姓名,没提到我的名字,后来货物出现了问题我没收到。收款条在我手里,我是否可以凭借收款条跟收款人要回我的资金?补充:本人没其他凭证已经付款,只有手头上的收款条,上面没我名字,也没手印,也就是说不知道谁付的款,收款人完全可以说不是我付的款,也可以说那收款条不完成作废,还可以说是我捡到的,而且金额是阿拉伯数字,不是汉字。这样的情况我还能追回我的钱吗,那收款条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

其他 2010-09-07 17: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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