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弟弟夫妻今年4月2日在洗浴中心上班时被严重烧伤,在**医附院住院五天后,单位老板以他俩没入保险费用高为由,将二人转到大武口二院,换了名字。现治疗期已结束,与他单位协商无果准备申请劳动仲裁,但由于现在医院档案里用的是假名字。我们不知如何是好。我弟弟现年24岁,1岁时我父亲离世,8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我们只有姐弟俩,是我一手将他带大。弟媳22岁四川人,因家中贫困路途遥远,至今未见其父母来。我们也是贫寒人家,现不知该怎么办,请求好心的律师提供帮助!谢谢!

仲裁 2010-09-07 10: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第一、应当保管好第一次住院的病例材料;第二、要求单位继续支付医疗费;第三、可以通过录音的形式将单位更换伤者名字等证据材料固定下来;第四、待治疗终结后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第五、如果到时单位不支付你弟弟及弟媳的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第六、如果单位说赖话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单位弄虚作假的情况。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石嘴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