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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2日(周四)因自家荣威550汽车前大灯不亮送往4S店维修,因我们的汽车2010年9月3日保险到期,4S店保险部人员建议我们还在此店续保,并建议我们将前右侧反光镜及右前侧叶子板的挂噌用以前的旧保单进行维修,我们同意了。并把挂噌处和4S店服务顾问和保险部人员详细说明,也留有需要维修记录,待9月5日我们前往4S店提车,发现保单的费用高达5000多元,明细中写明挂噌处增加了后保险杠、后叶子板挂噌喷漆,当即我们提出质疑,4S店人员称是为我们好才这样做,我们不理解,要求看照片,4S店人员遮遮掩掩最后才让我们看定损照片,才发现后杠被人为破坏,挂噌了一条大伤口。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属于4S店骗保?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争议解决 2010-09-07 10: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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