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承租人因使用设施不当,室内大量跑水,造成本房新铺地板浸泡损伤、楼下住户新购餐桌一套损坏、灯具一套部分损坏、部分墙壁浸泡起皮。经多次协商,只赔会了楼下3000元(楼下损失5000元),出于无奈,我们加赔了2000元。目前我们已出书面告知书通知中止合同。但承租人以合同未到期拒绝搬出,我们通知物业停水停电,本想更换门锁,但因其态度恶劣未换成。请问:1、我们是否可以更换门锁,如可以,需要如何操作?2、对方曾说,如我们更换门锁,他们再给换回来,是否合法,如何处置?3、目前对方暂未在屋内居住住宾馆,危胁费用由我们出,是否合理?4、除诉讼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行办法?

其他 2010-09-08 23: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是否可以中止合同,要看租赁合同的约定。对于承租人造成的损失,可以扣除保证金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直接更换门锁的做法不妥,会产生新的纠纷。除诉讼外,还可以请求居委会或社区调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音郭楞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