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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07年3月结婚,07年12月我们贷款买了一套90平方的房子,首付14万中,有8万元是我父母给我们结婚的钱,另6万是他家人给的结婚的钱,我老公说为了还贷方便,房产就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从08年1月后他的工资主要是还银行贷款,我的工资主要是一家人的生活,那么我有必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以保证我的权益吗?如果离婚,我能分一半房产吗?现在要不要我和老公之间写个什么材料证明首付14万中有我出的8万元呢?

离婚 2008-11-14 18: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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