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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票被平安保险公司拿走先报,工伤还能报吗

其他 2018-07-24 00:2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足部分,可以复印报销
  • 重复部分不可以报
  •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保险公司理赔步骤: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可以享受工伤的赔偿。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不行的,只能报一次
  • 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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