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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男友出资购买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只有他一个的名字,打算领了结婚证,再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名字。但家人担心婚后出现变故,让做个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房子为共同所有,做了公证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吗?做公证的未婚证明,是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还是单位开一份就可以了,我是异地!谢谢

其他 2015-05-06 16: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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