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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昨天中午12点15分在教室丢失一个价值3000多元的三星手机,随后在qq群里问有无同学捡到,结果无人看到。于昨天晚上8点钟找到学校保卫室处理,并在本班qq群里告知我会调查监控录像,今天早上8点过得样子保卫处打来电话说手机已经找到,我去看时手机已经被水侵泡,储存卡和电话卡已经扔掉了。保卫处告知犯罪人是谁。请问我身为一个受害人,我有这件事情的知情权吗?我可以报警吗?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法律权益?谢谢!

征地补偿 2015-05-07 1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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