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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好,我是某师范院校2010届毕业生,成绩优秀,本打算放弃工作考取研究生,可惜发挥失常与心仪的高校无缘,迫于家庭压力,只好暂时找到一个在县级的中学的工作,以图来年再战。可惜前段时间了解到,考研如果初试成绩通过则需要调取档案以确定是否录取,而也有不少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高校调档。考虑到还是要考研,我决定放弃工作。 以下是主要情况:1、我当时和当地教育局签的意向协议,协议上写明:“在正式聘用之后如违约,则需交纳5000元违约金”。2、我按时到当地教育局,领到了教育局签发的报到单(该报到单是由我本人携带至报到学校交与学校主管部门报到签正式合同,其上明确说明:“如未按时报到,则按放弃处理”)。 现在我有以下问题:我持报到单并未报到,并且已将我的档案调离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回到我家的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校长已经同意我不报到,但是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却态度强硬地要让我交违约金,再等待当地教育局领导开会商议此事当如何处理。现在我将档案调走后是否与该教育局无任何关系了,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该教育局无任何理由扣留我任何材料?并且我今后还能从事教育事业? 希望能够得到各位专家的明确答复,谢谢!!

教育 2010-09-09 2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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