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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6月份,经朋友介绍向我借款10万元,利息为5分,期限为5个月,如到期没按期支付按每天违约金1000元支付。到现在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我追要欠款,他借故推辞说没钱,说你要是行的话把我的车给你顶,他那烂车5万也不值,我能不能通过法律追回欠款和利息及每天的违约金吗?

诉讼 2013-07-09 22: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但是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违约金条款可以得到支持,建议你向法院起诉
  • 按照目前的情况,你们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不大,你可能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法律保护的利息幅度最高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5分的利已经超过这个额度。违约金虽然可以约定,但不能超过本金。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对方还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在起诉时建议诉讼保全。
  •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但是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违约金条款可以得到支持,建议你向法院起诉,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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