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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一位工人是受了工伤,一条腿已经的断了的,用人单位已经是支付了在医院的一切的费用了,但是呢,出了医院之后的那些费用是谁出呢?用人单位应该是赔偿多少给受害人呢?前提是,用人单位什么保险都没有为受害人买。

其他 2015-05-08 15: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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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八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二个月。
  • 可以申请仲裁要单位赔偿十九个月的工资。
  • 十九个月工资的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 九级伤残一共可以得到十九个月工资的赔偿。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这十九个月的工资都由用人单位承担。你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建议先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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