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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有一块土地估价500万左右,现在想以公司名义抵押土地向银行贷款2000万,利用我挂名作为公司法人占60股份,他本人占40股份。其中向银行提交的资料部分公司合同是夸大,这些资料是财务做的,.全部是表哥安排的。1.法人需要负责任吗,财务需要负责吗,法律依据是什么?2.如果银行贷款到期不还,公司法人(我)需要负什么责任,表哥需要负什么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3.如果土地资不抵债,只是公司资产负责吗,个人资产需要负责任吗,是不是有公司是有限责任,个人不需要负责任这么一说?4.假如公司所有资料是合法合纪贷款下来的,到期不还银行起诉公司,然后拍卖公司所有资产,资产足够偿还公司法人跟股东不用负任何责任,而且对个人信用无任何影响?假如拍卖资产不够偿还,法人股东需要负责任吗,对个人信用有没有影响?法律根据是什么?5.假如我只是承担百分之一的股份,法人仍然是我,贷款不还我需要负什么责?有什么法律依据,有什么具体案例可以说服我表哥让我退出不参与贷款?6.对于这事我是无任何利益收入,我跟表哥签订免责声明有用吗,有法律效力吗?

其他 2015-05-09 0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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