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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名是死者丈夫,事实车主是死者,死者8月19日那天雇佣司机开车送她去市里办事,回来的时候,死者儿子的2个朋友搭顺风车一起回来,在半路上因为司机开车打瞌睡(据两位生者说一路上司机打了不止一次瞌睡,死者还提醒他叫他要是真困不要开,可是司机说放心吧,开车我绝对不会打瞌睡的),直接把车开往防护栏外,照成一死两伤,伤者还在住院手术治疗。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做为死亡者家属是否有权要求司机赔偿损失?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雇佣关系也不知道算不算成立,因为这司机是第一次来我家开,死者跟他说的是先开试试再决定,就出了这事了,这种情况算不算雇佣关系呢?司机负全责是负刑事和经济赔偿吗?伤者有权向司机索要赔偿吗?死者丈夫会有责任吗?如果司机的房产证是他母亲的,法院能强制执行他赔偿损失吗?现在因为这事,家里人乱成一团,也因为这事先垫付伤者医药费4万多元,死者家属在处理丧葬同时,还专车过去保释司机,保释后司机并没有认错态度。还纠缠让我们写谅解书,现在已被检察机构带走,现在我们做为死亡者家属应该走哪条程序呢?

其他 2010-09-13 0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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