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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哈尔滨人,在哈尔滨工作5年多了,我是2005年4月去工作至今,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交纳任何保险,单位要开除我,我现在是不是算无固定期限合同者,单位是否应该给我补偿,补偿金是多少?保险是我自己缴纳,单位能把我缴纳保险的钱反给我?保险能反我多少钱?详细点谢谢!!

其他 2010-09-12 15:5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实际劳动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要求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不满一年,支付其每月两倍的工资。当然,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可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 社保是单位和你自己缴纳,你缴纳的社保金通过劳动监察解决。返款的话按照单位比例返还! 具体到社保局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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