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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朋友和人家有矛盾,酒后到人家门口闹事,后因口角踹开人家大门进入人家家里与其打了一架,其中毁坏约500RMB价值的东西,当晚报警,事后三个月当事人追派出所抓人,现在朋友被拘留,请问这属于什么情节,会如何定罪与量刑?

行政诉讼 2015-05-14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民宅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你讲述的情况,情节应该不太严重。建议聘请律师介入,通过会见嫌疑人和与公安机关交涉来了解情况,争取减轻和免予处罚。
  • 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先委托律师会见一下,并到相关机关了解案情,查阅相关卷宗及有关证据等,综合分析考虑,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 具体还要看公安怎么定罪,一般是故意伤害罪或毁坏财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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