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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承租人签定的门面租赁合同期为一年,并在合同中规定承租人在合同期满后于2010年9月2日将门面返还给我,超过此期限,由承租人向我支付每天30元的违约金。租赁期满前一周,我通知承租人说我朋友要租我的门面,但我可以优先租给你。承租人说你租给你朋友吧。于是我要他将门面里的东西搬走,他答应了,可是迟迟不搬,至今十多天过去了,我每次催他,他都说就搬,但每次都失信。我找不到他,就用手机将上述合同规定通知他,但他不理睬。我就把门面换了锁,但不敢动他的东西。他这样拖着,我该怎样让他返还门面啊?

调解 2016-10-12 08: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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