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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准备结婚了,但是她是湖北户口,但是是身份证是成都的,是因为学校毕业后偷了个懒,没有在他们当地把身份证转了,那现在能在成都办结婚证吗?

离婚 2019-02-03 18:0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双方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为其父母、配偶、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对方的配偶。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现在领取结婚证无须开未婚证明,婚检是自愿的,不再强制。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办结婚证的时候要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提交的证件:
    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相馆照相。
    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在“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上签字声明。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 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双方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
  • 可以在成都办理。
  • 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双方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所以你的户籍若在成都即可以,若你们的户籍都不在成都则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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