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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五年,现在23岁,当时父母主婚事,不是谈的,结婚后一直没有感情基础,甚至见了彼此讨厌,然后,我想提出离婚,如果到法院,法院会判多少钱给女方,家庭背景,农村,山农,然后结婚后,盖了三间房子,有个三岁的女儿,老婆一直在家,家里一切费用我共用的,我在外面买了一个车,开了一个店,情况这样,

其他 2015-05-22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 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夫妻共同 财产原则上均分。
  • 你好,你们办理结婚证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另外,家里的房子,属于在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离婚时不可以分割,但是,如果宅基地的名字是你或者是你的其他亲属,在你们离婚时可以对所建造该房屋时你们夫妻出的钱进行分割,你补偿一半给你妻子即可。不管你收入为多少,属于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平均分割的,车可以给你,但是你要给你妻子一定金额作为补偿,店铺的收益,离婚时也是双方各一半,店铺由归属方给另一方一定金钱补偿即可。至于补偿金额多少,由你们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估价或者作价后,由法院判决。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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