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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2年10月15日进入公司于今年2015年2月10日离开公司在此期间说的满3月给我买社保结果过了一年多才开始给我购买社保今年离职别的员工都拿到的年终奖没有给我而且从来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财务说的是我们公司从来都不签订合同的满了3个月就是转正了然后我现在要求赔偿可以吗?

其他 2015-05-18 17: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应向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2、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员工自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 其一,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其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对于劳动争议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进入本单位一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的情况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应向劳动者补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双方就劳动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但是我已经离职了3个月 现在才去找劳动局还有用吗?是突然知道他们就没给我年终奖 而且 刚刚是过年后 我才离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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