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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3月23日,在横琴路口,我骑无牌摩托车与小车发生碰撞,经医院诊断,右手严重骨折,右脚大约有7公分伤口,伤口见骨,现已出院,后期两次复查费用在2000左右。现医疗费花了16000。但院方出据休息6个月才能做事。事故责任为对方70,我30,还没有去做伤残鉴定,对方想私了,请问我能在多少钱的范围内可以接受,谢谢

其他 2015-05-23 1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私了,委托律师处理
  • 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比例主张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根据你的伤情,如能评定为十级伤残,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应为14万左右,如伤残级别高于十级,则赔偿更多。由于赔偿项目多,且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予以计算,所以无法准备计算赔偿金额。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较妥。 另外,如在上下班途中受伤,也可以申报工伤,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责任。具体数额,根据伤残等级及本人工资予以计算。
  • 骨折一般都能评上残。没评残很难判断多少钱合理。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等诸多项目,你现在问多少钱可以接受,你按我说的项目大致估算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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