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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之下向你求助. 情况是这样的.我弟弟在东莞毛织厂上班,另外带着妻子和儿子女儿(女儿11月14日才满一个月)在寮步租房子,房子旁边有一块空地,斜对面的邻居就一直在房子的门口位置用水泥固定,在上面用煤炉每天放木材烧火,烟经常熏到我弟弟房子里,而我弟弟家的房子很窄,家里还有未满月的女儿,肯定受不了,于是就去跟对方说要他把炉子移开,毕竟那块空地很大,谁知对方很凶的说:我就要放那里烧.于是矛盾产生了,我弟弟当时也火大,于是跟人大骂起来,这个过程中对方有回自己的房子把门关起来,我弟弟有去叫其他的朋友拿着棒来帮忙,对方并没有开门,来帮忙的朋友也离开了,等我弟弟打完水回来,两人又吵闹,于是上升到拿工具,当时两个人都拿工具,对方拿锤子,我弟弟拿西瓜 *** (现两样都被收在派出所),在这个过程中,我弟妹去拦我弟弟,被对方用锤字锤到手.结果那个人伤到左手小手指,但对方并不是当场报案,而是回到家后,他老乡觉得他被伤太重,在我弟弟的老婆一个人在家时把她反锁在房子,然后再报当地派出所,对方以伤害罪告我家亲戚,所以只有我弟弟一个人被关在派出所,(事后第二天,对方家人就把原来放炉子的位置挪到了空地的中间位置,但现在仍然可以见到挪的痕迹)后被转到东莞第二看守所,案发时候是10月31晚6点多钟,到今天为止有15天了,因为没判刑,也不能会见. 11月9日,对方从寮步医院出院,11月12日晚我作为我家代表负责去协商此事,但赶到寮步时时间晚,对方的门是关的,就没有见到人,13日上午八九点,我跟我弟妹的哥哥见到了对方.到止,方了解他的情况:刘边远,42岁,在工地上钉木板,然后我非常诚恳和有礼貌的向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且向他表示我们目,目前经济上能承受,也愿意赔偿的数量是5000块,但对方坚持要陪他所有医药费用(7700元),和两个月的伙食费用,他说你可以减掉你弟弟的医药费用.14日我有从刘处索要医药单据,并从医生处核实,对方的治疗情况:手指存活了,现在基本不需要其他的治疗费用了,当时刘被伤到左手臂缝了四针,左手小指被砍,离手掌1/3关节处移位,肌腱受损,只有手指1/3的皮连着被砍的小手指.现手术后存活,但左手小指功能会受影响,紧挨着的无名指,在挨着小指的部位纵位的神经被伤到,两指功能没以前那么好了,营养方面按正常饮食就可以,不需要特别加强营养.医院出院证明上写着:需要静养6周,随诊3月 一.刘的伤势算重伤吗?如果赔偿多少合适? 二.派出所说要被关一个月才会有消息,为什么要被关那么久? 三.对方难道就对此事就不要负责一点责任吗? 四.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怎么样可以快点有个了结,? --------------------------------------------------------------------------------

调解 2008-11-19 2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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