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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后面是汩罗江,在江边有一大片沙土,在分田到户时都已分到各户,在刚分到户时也种过好多经济作物,后因种种原因由村上统一承包给一家搞林业开发的开发商栽了树,现在也已初步成林,但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有一艘采沙船开始在汩罗江边靠近我们的沙土位置采砂石,并将我们的大片沙土及林木毁灭,我们也多次组织村民去制止也曾发生过冲突,但还是有大片沙土的砂石被挖走,林木被毁掉.船主方认为他们的采砂是经过县级河道管理部门批准,也经我村的相关领导同意(村上现在认为这片土地是属于村上所有,在该采砂厂开办前村级有召开过村民代表会,但我们组的代表没有在上面签字)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要求有人对我们这片被毁的沙土进行负责赔偿,该起诉哪方.(1.河道管理办 2.村上 3.采吵厂)

诉讼 2008-11-17 16: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们真的获得了某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的话,可以起诉该主管部门!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就直接起诉行为实施人!
  • 一般来说河道都应该是国家所有的,土地法对这个有具体的规定, 但是无论是归国家所有还是归村民委员会所有,都不能随意毁损林木,你们可以到政府林业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同时也应该到当地的河道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并把事实向河道管理部门反应,是否属于这个相关的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操作还是建议你们在当地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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