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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天津市蓟县事业单位职工,2007年9月坐单位车到唐山一路口红灯等车时被一车追尾,造成颅内出血。今年8月在唐山交通部门评定为9级伤残,然后在唐山交通部门和肇事方达成协议给于我赔偿。请问您我还可以向单位或者是社保部门要求赔偿吗,如果可得到赔偿,都是那些?

其他 2017-07-02 00:2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部分可以双重赔偿。
  •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赔偿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   工伤伤残一到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你好,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赔偿不足的可工伤补足.
  • 一般不能,但也有例外,可以争取一下
  • 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工伤等级,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俩个赔偿是相互补偿的关系,可以就一个赔偿高的要求,不足部分,可以提出由另一个赔偿补偿。
  • 主要是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补助。有的地方可以兼得,有的地方则不行,各地的标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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