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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朋友和她老公是按农村习俗结的婚,之后一直没办结婚证。生了一个女儿后她老公就去外地做生意,很少回来。我朋友有去外地,但是他老公对她很差,还动手打过她。她一直忍着。6年了,她来来回回去外地3次了,这次又被他老公赶了出来,还扬言如果签自己订的离婚协议就付一点女儿的赡养费,要不就一分都不给。几年来,男方没给女方寄过生活费,女方一直是靠自己打工养的女儿。请问这样的婚姻有法律效果吗?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 2010-09-17 22: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不是婚姻关系,以同居关系处理。但是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应该平分。建议女方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后,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
  • 不存在婚姻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了。但是他们之间可以就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及女儿的抚养问题进行约定,如约定不成,可提起诉讼解决。
  • 就你所说你朋友这能是同居关系,对于女儿,作为父亲有义务抚养,你朋友可以向他索取抚养费,包括前几年的
  • 这种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现主要是通过诉讼方法解决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并及时解除这种法律不承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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