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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沟谷纵横,靠西北点更是山势险峻。京福高铁途经我村,使农田和道路被大量的征用和租用。市、乡、村出台的补偿方式是:每亩耕地使用费1000元,地上附着物补助费1000元,垦复保证金22000元,等于永久性一次征完并且付清款项合计每亩二万六千元,其中,还要包含每亩1430元的村部提留款。另外,有一条二、三公里长的机耕路是为了方便山林资源的运输,村民自发开辟的。现在乡政府要以每年每公里4000元的补助资金拨付给村民,而提供给高铁使用。路也是从农田作物中开采出来的,村民想也按照26000元的耕地补偿方法计算,还有,要求补助一点开采资金 ,是否合理?

征地补偿 2010-09-17 20: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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